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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项目招商公告(第二次)

麻阳政府网 www.0797qzsz.com 2017年11月08日 点击数: 字体:[ ]

为落实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部署,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质量,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对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  

1.项目名称: 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项目;  

2.项目地点: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兰丝垅村;  

3.建设性质:改扩建;  

4.项目规模:估算投资约1600万元(具体以财政评审投资概算为准);  

5.建设内容:HDPE膜临时覆盖、垃圾堆体整形、边坡清基、边坡防渗系统、雨污分流系统。  

6.建设期限:总工期为6个月,具体起止日期按相关合同约定为准。  

二、业主单位  

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

三、项目实施方式  

1.本项目投资商经公开选定后,采取由投资商全额承担项目投资,由业主单位依法组织施工招投标,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工程价款后,由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;  

2.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方案、设计招投标、监理招投标均由业主单位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;  

3.工程投资额以财政评审确定的为准,工程价款以审计审定的结论为准;  

四、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

工程款支付时间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分为3个年度支付,比例按4:3:3执行,第一年支付40%,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,支付第一次工程款的40%,第二年支付30%,第三年支付30%,每隔一年支付一次(审计结论未出来前以合同价款按比例支付)。每次支付后剩余的工程价款按年6%计付财务占用费,时间从第一次工程价款支付之日起开始计算,每年按支付后剩余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财务占用费。建设期内不计利息。  

五、报名条件  

1.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有关合格投标人规定:  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 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 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 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 

5)参加本招商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 

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 

2.资质要求: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(含二级)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(含二级)。  

3.在 20171115日 17:00前,报名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账户(账号:18804901040004316,帐户名: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,开户银行: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银行)上打入履约保证金800万元整(大写:人民币捌佰万元整),在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,转为项目建设资金,按合同约定使用。未中选的报名人,其8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正式确定投资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。  

4.本项目在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,投资方应交的各种税费,应在业主单位所在地缴纳。  

六、投资商的确定  

1.公告期满后,若有多家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,则通过考察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。如只有1家投资商符合报名条件的,则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。  

2.本项目确定投资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,投资商接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,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投资合同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资。  

3.中选的投资商与业主单位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,如果不按投资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人义务,投资商应按其800万元出资额的2%向业主单位支付违约金,且投资商资格取消。  

4.未尽事宜可向业主单位索阅项目相关文本资料。  

七、报名注意事项  

1.报名截止时间: 20171115日 17:00前,节假日接受报名。  

2.报名地点: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。  

3.报名应提交的资料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、身份证原件、资质证书、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。  

联系人:胡立军 15907452588  

??????? 滕小华 13407454666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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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

??????????????????????? 二〇一七年十 一月八日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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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