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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(草案)》听证会的公告

麻阳政府门户网 www.0797qzsz.com 2017年02月07日 点击数: 字体:[ ]

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
关于举行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(草案)》听证会的公告

 

为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,提高房屋征收制度建设质量,公平公正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,根据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》和《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举行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(草案)》听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听证事项

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(草案)》的适当性、可行性,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(草案)》全文见麻阳政府门户网站(www.0797qzsz.com)或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取。

二、听证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7年2月25日上午8:30(暂定)

地点: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八楼政府会议室

三、听证代表组成

本次听证会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、工业园区工作人员、企业代表、村(居)民委员会负责人、市民代表等50名代表参加。

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和要求

凡在本县居住或工作,关注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,热心社会公共事业,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,能够收集并客观、公正、如实反映意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调查研究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可以申请作为听证代表。申请人可以到县征迁办报名,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( myzdcqb @163.com)的方式提出报名申请。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、年龄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住址、联系方式、公民身份证号、身体健康状况,经确认属实后申请方才有效。听证代表从报名或有关部门推荐中产生。听证代表确定后,县政府法制办将在麻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具体时间、地点和听证主持人、听证员、听证决策发言人、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,并将听证会有关材料发放给听证代表。

报名地址:万城华府大门左侧二楼

报名期限:2017年2月7日至2月18日

联系电话:0745—5882932

联系人:田达余 陈红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
2017年2月7日

来源:县法制办 作者: